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财政局,漳河新区文化旅游和体育服务中心、财政局,屈家岭管理区教育文化和旅游局、财政局:
现将《旅行社“引客入荆”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做好政策宣传和市场监管。
特此通知。
荆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荆门市财政局
2025年9月28日
旅行社“引客入荆”奖励政策实施方案
为抢抓呼南高铁襄荆段、沿江高铁武荆宜段开通机遇,进一步深化高铁时代“引客入荆”工作,推动文旅产业发展攻坚突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合法经营,组织境内外旅游团队来荆旅游的市内外旅行社。
二、奖励时间
2025年9月28日至2026年3月3日。
三、奖励范围及标准
1.高铁团队奖励。对一次性组织市外45人以上团队乘坐高铁来荆门旅游,在本市住宿1晚,游览2处及以上收费旅游景区的旅行社,按每人130元标准奖励。
2.国(境)外团队奖励。对一次性组织国(境)外30人以上团队来荆旅游,在本市住宿1晚,游览2处及以上收费旅游景区的旅行社,按每人150元标准奖励。
3.赛事演艺团队奖励。对一次性组织市外40人以上团队来荆观看1场大型收费赛事或观看1场大型营业性演出,并在本市住宿1晚,游览2处及以上收费旅游景区的旅行社,按每人80元标准奖励。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奖励的旅行社,应提前2个工作日,提交加盖公章的团队行程确认单电子版,向荆门市文化和旅游局进行申报。在旅游团队行程结束后,要及时收集整理提交申报资料,10日内未提交申报资料的,不予受理。
2.旅行社在每个团队出发前,在市文化和旅游局采购确定的第三方核销平台按照“一团一报”录入团队信息;如团队或情况有变,须在核销前及时修改申请信息,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实者团队无效。
3.旅行社团队行程中,导游和游客必须携带身份证进行核销。
五、申报资料
1.旅行社资质证明(旅行社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证明);
2.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的签约合同;
3.旅游团队奖励申请表;
4.收费旅游景区发票(备注时间、人数),游客住宿发票(酒店盖章备注时间、人数)、房间分配表,第三方审核时按要求提供的财务资料;
5.车辆信息,包括租车合同或确认单、车牌号码、司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
6.高铁团需提供每位游客的高铁票复印件或订票截图,国(境)外团需提供每位游客合法有效身份证明信息(如护照、台胞证等出入境证件),赛事演艺团需提供游客购票信息。
7.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以上材料一团一报,纸质版及全套电子版扫描件(PDF格式)各1份。
六、审核、公示及奖励资金拨付
奖励资金每2个月集中兑付一次。旅行社需按要求在活动时间内及时提交申报资料。荆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收到奖励申请后,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审核。荆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核销情况及第三方审核机构的审核情况报告,制定奖励资金分配方案,在荆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由荆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报荆门市财政局审定后拨付资金。
七、有关要求
1.旅行社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一经发现,取消享受奖励资格,追回全部奖励资金,并纳入信用黑名单,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2.旅行社要加强旅游线路产品的研发和旅游团队质量管理,不得出现“不合理低价游”和“零负团费”等现象。
3.对在公示期内有投诉举报影响奖励结果的申报旅行社,经调查核实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奖励政策中所指的收费旅游景区,指收取门票的旅游景区(具体名单见附件3);所指在本市住宿,指在我市星级、财政定点、旅游协会会员酒店住宿(具体名单见附件4)。
5.旅行社团队入住酒店必须进行身份实名登记。荆门市文旅局委托第三方核销平台对进入景区游客进行身份审核,团队误差率不得高于3%。
八、附则
1.每批次团队符合多项奖励条件的,按最高项标准兑现,不予重复奖励。同一事项已享受国家、省或市、县(市、区)奖励,不再享受本方案奖励。
2.根据企业申报的时间顺序,奖励资金用完为止。
3.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2025年旅行社“引客入荆”奖励政策方案》同时废止。
4.本方案由荆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旅行社申报奖励团队行程确认单
2.荆门市引客入荆奖励申报表
3.推荐收费旅游景区名单
4.星级、财政定点、旅游协会会员酒店名单